2022年,最高检第八检察厅为落实最高检院党组关于“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贯彻实施,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工作,提升法律文书质量和办案规范化水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报送参评100多件检察建议书进行了严格评选,由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制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推荐参评的“苍山花甸坝生态环境破坏行政公益诉讼案”检察建议书,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这也是云南省检察机关唯一获评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大理州检察机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殷殷嘱托,主动融入苍洱一体化保护治理。针对苍山花甸坝周边村民长期无序放牧导致生态环境被破坏,出现天然草场退化、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情况,花甸坝水源涵养功能和水质下降,严重影响洱海生态安全的情况,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在办案中与行业主管部门良性互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走访调查了解等方式对案件展开调查,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着力解决苍山花甸坝无序放牧,行政部门职能交叉、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为科学谋划花甸坝生物多样性保护、科研科考、生态旅游等工作提供检察之智。在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将相关工作形成书面报告专题向州委报告,获州委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
检察建议发出后,在省检院的精心指导,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州人大、州政协大力推动下,通过检察机关、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发力,深入苍山周边镇、村、组开展禁牧宣传教育,推动无序放牧问题整改落实,并促成大理市苍山花甸坝草原生态修复工程启动,投资240万元设置长17公里、总面积3000亩的物理隔离围栏,同时在大花甸区域设置四个堵卡点。
2022年7月12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在洱源县召开苍山花甸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案件督促推进会,就检察机关多次“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进监督,深入落实检察建议问题整改和科学谋划苍山花甸坝保护与开发利用。截止目前,苍山花甸坝禁牧、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长效机制编制工作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苍山花甸坝生态环境破坏行政公益诉讼案”检察建议是大理州检察机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工作中,大理州检察机关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创新能动履职,持续跟进监督,以检察蓝守护好玉洱银苍,让“苍山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美景永驻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