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检察长接待日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现将接待时间、接待地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1、每月13日为检察长接待日,具体接待时间为上午、下午上班时间,如果确定的接待日为双休日或者节假日,接待日将顺延;
2、接待地点在本院第十检察部的检察长接待室;
3、检察长接待日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由本院检察长和副检察长轮流接待;
4、检察长接待日以外的工作日,来访群众要求检察长或者副检察长接待的,第十检察部及时与院领导联系,安排在院的院领导开展接待工作,如果院领导有公务都外出,将预约其他时间接待;
5、信访群众如果需要预约院领导接待的,可以拨打第十检察部办公室电话预约接待时间;
6、预约接待联系电话:0872—2316901。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