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个旧市检察院办理一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通过“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的办案模式,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张某甲、张某乙在生产、销售油条过程中,过量添加明矾,导致油条中铝含量严重超标,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鉴于两人有自首情节并愿意认罪认罚,且已改进油条制作方法,送检油条已验收合格,犯罪情节较轻。个旧市检察院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召开对张某甲、张某乙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根据事实、法律以及听证意见,个旧市检察院决定对张某甲、张某乙不起诉 ,但因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堵塞制度漏洞,个旧市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目前,相关部门已经立案,表示将依法对张某甲、张某乙进行相关行政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检察机关。
个旧市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的办案模式,不仅避免造成处罚失衡的情况,也充分体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