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说
近日,师宗县检察院对一起轻伤害案件进行刑事和解公开宣布不起诉,该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是同一公司的工友,因工作期间的口角争执引发矛盾并互殴,最终造成一方轻伤二级、一方轻微伤的后果。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经过检察机关多次释法说理及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芥蒂,达成刑事和解,犯罪嫌疑人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也表示真心谅解。
不起诉公开宣告会除涉案双方当事人出席外,检察机关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参加。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不起诉决定书》,释明了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规定和理由,指出其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充分听取了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被害人、被不起诉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
检察官指出,不起诉并不意味着没有犯罪,也不是逃避处罚,而是检察机关本着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给予被不起诉人一次宝贵的改错机会,告诫其违法犯罪不仅会让自己身陷囹圄,还会给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要对法律心存敬畏,从本次犯罪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以自己为鲜活的警示案例,教育家人及身边的人遵纪守法。
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当场表示真诚悔罪,一定会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改过自新的机会,在今后的生活中,克制自己的情绪,与他人和睦相处,遵纪守法,不再触碰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