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上级检察机关提出的“46511”工作思路,抓好“亮点引领,品牌创建”的新成效,大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始终将创先争优理念贯穿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以“出亮点、抓品牌”的工作思路开展好各项工作。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点多面广,工作任务繁重,事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尤其是如何将办事转变为办案考验着每一个刑事执行检察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对困难,唯有攻坚,方可有为,这一年,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亮点纷呈,全面开花,五项主要业务考核指标均有较好的数据支撑,成为全州刑事执行检察条线唯一一家各项数据均无空白的检察院,接续做好全州的排头兵。
这一年,大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持续深化“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工作理念,主动作为,能动履职,积极拓展案源,全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执行检察案件110件。在日常检察监督和专项检察监督中共发现刑事执行违法违规线索和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线索88条,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88件次,并得到采纳和纠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和共赢。
这一年,大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积极主动与大理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会商,制定联发了《大理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因外出从事经营活动请销假和申请跨市、县活动制度进行细化,简化办理手续。让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经营活动的管理更具人性化和可操作性。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为接受社区矫正的民营企业人员外出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便利,满足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因各类投资谈判、学习考察、签订合同,参加展销活动等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外出的合理需求,破解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难等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突出问题,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优化大理市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这一年,大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与综治网格相融合路径,制定了《大理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检察监督工作方案》,把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区和网格,充分发挥基层网格长、网格员“源于群众、贴近群众”的基础优势,依托网格员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防范工作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更好的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平安大理贡献检察力量。
这一年,大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严格规范履行好对法院拟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监督职责,对三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依法向法院建议不予暂予监外执行,所提建议均得到法院采纳,三名罪犯被依法交付监狱执行刑罚,有力的维护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这一年,大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持续加大司法工作人员腐败案件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惩治司法腐败行为,与州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上下联动,充分发挥检察办案一体化优势,查办了上级检察机关立案后交办的一起涉及3名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的职务犯罪案件,目前一审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较好的维护了司法公正,净化了司法生态,提升了司法权威,推进了法治大理建设。
荣光属于过去,未来尚需努力,在这个不努力就会成为追赶者的时代,大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上级检察机关和院党组的带领下,自信自强、守正创新,砥砺前行,以更优异的成绩创建品牌,打造亮点,以工匠精神和标兵精神做强做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